中国卡车信息网 >> 市场动态 >> 正文
解读GB 21861新标准:客、货汽车检验有何新要求
文章来源: 商用汽车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05日
分享按钮

  根据公安部和国家质监总局(2014)138号文关于机动车辆检验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全部实行社会化经营检测,2015年5月1日起,检验工作必须与全国公安部联网,实行远程审核。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GB 21861—2014《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标准在全国各地执行中, 出现了客、货汽车检验难的问题。为了掌握新标准的技术要求,笔者就新标准中客、货汽车检验的相关修改内容作一详细解读,以便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的机务技术管理人员和车辆检测的专业人员做好相应技术管理工作。

  修订原则

  1.保证协调性。标准修订坚持依法依规,修订内容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近年来公安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委的有关管理规定,与GB 7258-2012、GB 24407-2012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相协调。

  2.提高针对性。标准修订突出重点车辆,强化了校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安全技术检验要求,优化了非营运轿车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项目。

  3.提升可操作性。标准修订细化了检验方法,增加了检验要求,既便于安检机构的检验,也便于政府部门的监管。

  4.倡导先进性。标准修订明确了外廓尺寸等重点项目自动化检验的要求,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科学、准确、高效、先进。

  检验项目和内容的新要求

  1.取消了原标准按属性分为否决项和建议维护项(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中,排放、制动、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轮偏和底盘输出功率为否决项,其余为建议维护项)。对灯光垂直偏移量检测判定要求:两灯制近光垂直偏移应为0.6~0.8 H;四灯制远光垂直偏移应为0.8~0.95 H。

  2.调整优化了部分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删除了客、货汽车“阻滞力”和20年以上车辆“底盘输出功率”、“车速表”( 只对新车注册时检验) 的检验项目,取消了在用客车整备质量的检测要求。

  3.强化重点人工检验项目。依据GB 7258—2012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增加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包括制动防抱死装置、辅助制动装置、限速装置或限速功能、盘式制动器、手动机械断电开关等安全装置检查要求。依据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增加并细化了车辆外观检查和安全装置检查时对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增加了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紧急切断装置的安全装置检查要求。

  4.强调了部分重点检验项目拍摄检验照片(或视频)的要求。提出车身外观等人工检验项目需采用检验智能终端(PDA)拍摄检验照片(或视频) 的要求,以满足检验监督管理的需求。同时,新标准要求对不合格项目拍照、摄像或保存数据,以便于复检时比对和群众有异议时备查。

  5.增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要求。新增加了加载制动检验项目,以及针对重中型货车、挂车制动的“加载轴制动率”、“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的检验项目,以便进一步提高制动性能检验的针对性。

  此外,新标准第6章为新增内容,以便检验员准确地判定检验项目合格与否,公开、透明、统一的检验要求,也便于群众监督。

  6.严格路试检验流程,制动检验需要采用台试方式进行,除非不适用仪器设备制动检验的车辆,方可安排路试检验,路试检验车辆的检验项目不得缺项,检验全过程的视频上传到公安车管部门远程审核。

  7.明确了部份检测设备的启用期限。整备质量检测设备:从新标准执行之日起,对并装双轴或并装3轴的汽车使用轴(轮) 重仪测量整备质量时,应保证轴(轮) 重仪有足够的有效测量长度,确保双联或3联的各并装轴同侧轮同时停在一块称重板上;外廓尺寸检测:新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对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检测;底盘间隙仪检测:新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对中大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挂车使用底盘间隙仪检测;3轴及以上的货车制动率、制动不平衡率检测:新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对3轴及3轴以上的多轴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3轴的挂车的部分轴还测试加载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实施之前,只检验空载制动率和空载制动不平衡率。

  8.车辆检验技术要求合格后,将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交强险保单,如单位公车需加盖公章,将这些资料扫描上传至公安车管部门远程监管中心,监管中心结合上传照片及车辆检测视频和照片,如无异议通过审核将车辆签证信息发到六合一综合平台审核,综合平台查询车辆无违章、盗抢嫌疑、注销等信息后将车辆签证信息发到检测站签证电脑上,这时才可以打印副证和合格标志。

  公安部和国家质监总局(2014)138号文关于机动车辆检验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GB 21861,并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严格检验重中型货车额外廓尺寸、整备质量、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志和车辆尾部标志版、轮胎磨损状况等项目,严格检验大中型客车限速装置、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等项目,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要严格按照GB 21861规定的检验时间核定最大允许检测量;要提高大中型汽车检验的专业水平,推行在大中型汽车检测线配置使用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等科技装备,检验机构配置使用的计量器具要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区、市),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

  学好法规,对照技术标准要求, 强化营运客、货车辆的维修工作,提高送检车辆的检测合格率,确保良好的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是汽车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

(值班编辑:zzz)
▋新闻关键词:
信息检索
关键字
最新专题
图片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