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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地限行新规:主城区禁止4.5吨以上货车通行!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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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四川省邛崃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决定在邛崃市主城区对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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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日7:00—22:00,禁止总质量4.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在邛窑大道(不含)、酒源大道(邛窑大道路口至滨江路下段路口)(不含)、长安大道(不含)、临邛大道(文昌街路口至拱辰大道路口)(不含)、拱辰大道(不含)、西江路(拱辰大道路口至老西桥路口)(不含)、邛芦路白鹤山路口至老西桥路口(含)以内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中国邮政专用车、市政工程车、垃圾运输车等特种车辆和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不受上述限行区域限制。

三、总质量在4.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因生产、生活、建设等确需进入主城区限行区域的,可到邛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邛崃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原有限制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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