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低平板半挂车<公告>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对《公告》内低平板半挂车进行梳理,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申报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其他栏未描述“鹅颈部分不允许承载货物,鹅颈部分最大宽度”等相关内容,共涉及100家企业152款产品。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低平板半挂车《公告》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车辆生产企业:
为规范和落实低平板半挂车《公告》产品管理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告>产品申报和检测工作的通知》[2019]543号文的要求及《公告》申报相关规定,我中心对《公告》内低平板半挂车进行梳理,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申报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其他栏未描述“鹅颈部分不允许承载货物,鹅颈部分最大宽度”等相关内容,具体名单附后。针对上述问题,请相关车辆生产企业抓紧进行整改,于2022年5月15日前通过变更补全其他栏填报内容,逾期未申报整改的,将按照《公告》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附件:需整改低平板半挂车企业及产品清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