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布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表示,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罗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因工作调整,解聘陶伟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张立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件:人员简历
李 明:男,1977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发动机分公司总经理、乘用车制造公司总经理、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罗 浩:男,1973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教育,工程师。历任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本公司企业管理部、组织部、统战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培训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培训中心副主任,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立春:男,1975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中级。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