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部分路段、时段外,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取消对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货车限行措施。
之前8月份执行的东莞最新货车限行的政策中,尽管新能源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但这一次专门发公告取消新能源货车限行措施,显得分量更足,意义也变得不一样,这对纯电动货车无疑是一波利好。
这一政策的落地标志着新能源货车的路权将进一步扩大,在政策的支持下,这是纯电动货车在深圳获得政策优惠的基础上,再下一城,在珠三角赢得了又一突破。
通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