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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淘汰多领1万元!详解潍坊市2.4万辆“国三货车”淘汰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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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20年第53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世文,市财政局副局长寇瑞国,市商务局副局长李书林,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范得利,解读《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淘汰多领1万元!详解潍坊市2.4万辆“国三货车”淘汰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切实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潍坊市空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预计潍坊市今年将淘汰2.4万余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方案》要求,淘汰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从“分类引导,适当补贴”“鼓励淘汰,促进更新”“管控结合,加快淘汰”三个方面,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运输企业和车辆所有人加快相关淘汰工作。

《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凡在潍坊市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且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对在此期间在本市办理报废手续,且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给予相应资金补贴。按照“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的原则,根据车辆不同车型和初次登记时间,在2020年年底前淘汰的,每辆车给予4000元至3.2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每辆车给予2800元至2.2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为切实推进淘汰补贴工作,《方案》明确了县市区政府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财政、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联动机制、强化督促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取得实效。

《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

一、潍坊市今年任务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潍坊市今年淘汰2.4万余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二、补贴实施范围及标准

1、补贴的实施范围和时间

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在潍坊市办理报废手续,并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2、补贴的标准

按照“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的原则,根据车辆不同车型和初次登记时间,在2020年底前淘汰的,每辆车给予4000元至3.2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每辆车给予2800元至2.2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3、有七种情形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一是自本方案印发实施后转移至潍坊市的;

二是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是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四是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五是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六是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的,或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道路运输证》的;

七是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三、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1、车辆报废和注销有三个事项

一是列入补贴范围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由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是到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营运手续注销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注销登记表》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三是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请补贴的要求

车辆报废后,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书面提交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连同其他所需有关材料报送至车辆所属县市区联合办公窗口,各县市区有关责任部门对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符合条件的进入资金核发环节。

申领补贴资金需要携带的六项材料

《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道路运输证注销登记表》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

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窗口办理人员需与委托人现场确认);

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金核发的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资金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由相关县市区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车主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补贴申报、审核、申领及发放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记者提问:“刚才了解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给予补贴,那么这个补贴是怎么拨付到企业或者个人手中呢?”

潍坊市财政局副局长寇瑞国:

按照《关于印发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100号)要求,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辖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其他适合位置设立联合办公窗口,负责受理并审核本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材料,确定补贴额度,按时发放补贴资金。此次补贴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筹集、预算安排和对区县财政资金清算、资金拨付等工作。特别是中央及省级补贴资金,市财政均在第一时间足额下达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负责具体的兑付工作。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

1、上级补贴政策

中央补贴方面:实行退坡,2020年为1万元/辆,2021年为0.8万元/辆,今年预拨 60%左右。省级补贴方面:省级补贴总金额为9.4亿元,2020年3.7亿元,2021年5.7亿元。如完成上级淘汰任务,预计潍坊市获得上级补贴约3.78亿元,其中:中央补贴2.51亿元、省级补贴1.27亿元。截至目前,共争取中央及省级20360万元,已全部拨付各县市区,其中:中央补贴15360万元;省级补贴 5000万元。

2、潍坊市补贴政策方面:

一是按财政体制确定分担比例。

市、区按5:5比例分担,市、县(不含省直管县)按 1:9 比例分担,市级不承担省直管县淘汰补贴。按此测算,市级共需 0.44 亿元。

二是采取清算方式安排预算。

根据淘汰任务量测算,市级2020年需0.36亿元,2021年需0.08亿元。市财政采取压茬安排预算的方式,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淘汰量及支出情况,分年度清算资金。

记者提问:“货车是国三营运柴油的核心问题,我想请问货车在这方面是怎么办理注销登记业务的?”

潍坊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范得利:

根据公安部“放管服”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为群众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让办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注销业务的群众快速通关。

群众在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时,需注意以下内容: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要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目前潍坊市共有3家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分别是潍坊市鸢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潍坊市旭东旧机动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寿光德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机动车所有人交售车辆后要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负责确认机动车的唯一性并将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因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记者提问:“请问在这项货车淘汰工作中,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是如何来提高便民为民服务的?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潍坊市商务局副局长李书林:

目前,潍坊市共有三家在商务部门登记备案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分别是:潍坊市鸢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寿光市德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和潍坊旭东旧机动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回收拆解企业共有回收网点数21个,从业人员约120余人,年拆解能力8万辆,2019年全市报废回收拆解7202辆,截止到2020年10月底,我市共拆解报废机动车10208辆。

根据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组织全市的3家机动车报废拆解企业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了企业一定要提高便民服务,让车主更加便捷的办理汽车报废手续,确保报废车辆按时交付回收款,确保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顺利进行。3家机动车报废拆解企业都做好了相关工作,企业在每个县市区都设立了汽车回收代办点,由代办点协助收车并暂存,拆解企业定时到代办点拖车并办理拆解手续,这样不但方便了车主办理车辆报废,而且还提高了拆解企业的工作效率。

市商务局正积极按照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初审,积极配合省商务厅专家组进行的企业资质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等手段,强化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规范回收拆解行为。深化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改革,综合考虑区域发展、便民惠民等因素,科学合理、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增设工作,完善回收网络,推动形成行业合理竞争的局面。积极通过新建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进一步提高潍坊市的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更加方便高效的为报废机动车车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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