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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卡新规将实施,须配备50鞍座,车速不超过89km/h
文章来源:解放卡车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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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之后,牵引车又将实施新的安全技术规范,需要加装各类安全系统以及配件。如果消息属实,这意味着9月1日后购买新车,会大有不同。

相关政策

2018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载货汽车》,自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N1、N2以及N3载货汽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报警及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但是,该条例中并非所有内容都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几条是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1、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使用单胎的车轮应安装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2、总质量大于18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

以下这几条自2021年5月1日开始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1、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

2、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2019年3月,交通运输部又再次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二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自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部分主要适用于N2类和N3类牵引车辆、O3类和O4类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

同样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并非都是在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这些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1、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非双转向轴牵引车辆,所有转向轮应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并在驾驶室易见位置标示。

2、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与挂车均应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

3、牵引车辆采用气压制动时,制动系统储气筒的额定工作气压应大于或等于10000kpa。

4、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转向轴的所有转向车轮应安装盘式制动器。

5、牵引车辆应安装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6、牵引车辆驾驶室应具有乘员保护功能。

7、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使用单胎的车轮应安装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8、牵引车辆应具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

以下这几条自2021年5月1日开始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1、牵引车辆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

2、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按照以上的实施时间,本该是2020年5月1日起,新生产的牵引车和载货车应该满足以上标准,但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3月1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第二阶段实施条款、《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第一阶段实施条款,从2020年5月1日顺延至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政策对购车影响

对于卡友们来说,购买9月1后新生产的牵引车或者载货车将面临两种选择,但无论哪种选择,或许都有成本上涨的可能。

选择一:选择对车辆进行限速,最高车速不超过89km/h,限速装备将成为出厂标配,理论上车辆将从技术条件上实现车辆限速,对于常跑快递、绿通、冷链等对于时效性要求比较高的细分市场用户来说,标载或者空载在高速路上行驶,这样的速度可能会无法满足其需求。

但同样需要配备50鞍座、互换性铭牌、车道偏离报警、前向碰撞预警报警等,这部分的成本相比此前的车型肯定会更多。不过,在条例中各项标准都采用的是“应”而不是“必须”,所以在后续执行中是否会完全依靠这个标准,目前还不得而知。

选择二:如果选择车速大于或者等于90km/h的牵引车,就需要加装以上这些新规中必须要加装的设备,加配置意味着购车成本肯定会有所上涨,据了解单电子制动系统(EBS)的市场价就在6000元以上,这一整套系统加装下来,肯定要比现在的新车更贵。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实施更有利于卡友们的日常运营安全,虽然不可避免会造成成本上升,但是伴随着商用车技术发展,法规的完善,车辆安全配置的进一步增加也无可厚非。卡友们在入手新车时,要依规而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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