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工信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其中,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8批)新发布的车型中,符合《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车型共185款;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产品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车型共3款;其他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车型共20款。
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中,共有货车和专用车117款,涉及天然气重卡、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纯电动以及燃料电池货车等多个燃料类型。
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中,有195款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车型入选。其中,纯电动货车15款,纯电动专用车17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7款,燃料电池专用车2款,燃料电池货车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