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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浙江、山东等地重拳治理高速天价救援!这个省高速清障救援免费!
文章来源:中国卡车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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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很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恐怕就是“贵”“天价”等字眼!近年来,全国各地“高速天价救援”事件更是层出不穷,虽然社会对此多有鞭挞,有关部门也多有整治,但这类事件总会不时爆出,且刺激人们的神经。

  5月1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公路条例》将“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纳入了地方性法规。“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法规的发布对车主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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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这部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亦秋表示,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高速公路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准则,免费清障救援有助于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主线安全畅通,费用由企业承担还是由政府承担的问题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事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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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面对频频爆出的“高速天价救援”事件,浙江省并不是首个下发明确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今年4月份,山东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行为,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标准,平板车救援收费标准平均降幅达53%,车辆停车看护收费标准和五类车的吊车施救收费标准提高。根据“有升有降”的原则,新的收费政策有几个方面需要卡友们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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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也就是说对事故车辆除了吊装,还要完成吊卸,这样才能付完整的吊车费用。

  2、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换轮胎按每个50元(每车150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50元(每车150 元)计收。

  3、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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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地方层面,早在2014年,长沙市有关方面就明确,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和停车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交通违法车辆企业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拖车和停车保管费用,违法车辆拖移和暂扣期间停车保管费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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