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三批公路货车超限不停车检测执法点位的通告》,表示2020年4月6日起,北京市第三批公路货车超限不停车检测执法设备启用。
2019年2月20日,北京市15处38条车道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设施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北京市公路超限非现场执法工作正式启动。
发生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的,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处理,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处罚。
请过往货车司机严格按照规定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