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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制定合理运价,抵制低于运输成本的运费,违者吊销经营资格
文章来源:亿运通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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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7月1日,全面治理不合规轿运车以来,轿运车的运输行为确实规范了很多,大怪、二怪、飞机板终于不像以前那样泛滥了。

  但仍存在一些违法运输现象,主要表现为半挂车辆运输车在用于装卸的渡板上超长装载乘用车(6+2和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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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治理这种乱象,2019年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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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了以下几点:

  1、制定合理的乘用车运输合同和价格,抵制整车物流企业明显低于运输成本价格的恶意投标行为。

  2、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从源头加强监管,对违法次数多,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强化源头监管,对于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轿运车严禁其出厂上路。

  3、对于指使、强令驾驶员违规装载的承运人,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4、对非法改装的轿运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对驾驶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处罚。

  5、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6、整车物流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整车物流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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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这真的是一个良心政策:规范运价、抵制低价、重罚货主、轻罚司机,这才是该有的样子!

  根据从去年7月1日开始治理的经验来看,轿运车的治理是很成功的,希望这第二轮治理可以继续保持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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